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9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销售所产生差额由县财政补贴。全面调整医药价格,CT等大型设备检查费下调20%,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等服务性费用不同程度上调。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管理,取消医生个人处方收入考核指标,控制医生乱开方、开大方等逐利行为。在2014年全省3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考核评估中,漠河县医院排名第二,塔河县医院、呼玛县医院分列第六、第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