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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9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销售所产生差额由县财政补贴。全面调整医药价格,CT等大型设备检查费下调20%,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等服务性费用不同程度上调。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管理,取消医生个人处方收入考核指标,控制医生乱开方、开大方等逐利行为。在2014年全省3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考核评估中,漠河县医院排名第二,塔河县医院、呼玛县医院分列第六、第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