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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4年,全区农业人口参合率99.88%,农村常住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提高到390元,全年补偿28 390人次,补偿金额1281.87万元。提高住院支付限额,全区最高住院支付限额超过国家规定的6万元指标,其中,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10万元,加格达奇区8万元。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县内提高到75%,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其中,呼玛县在本县住院的患者报销比例提高到95%,将村医补助提高到平均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