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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劳动关系

协调劳动关系



  【协调劳动关系】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5%,全区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对林业企业改革开展调研,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地区计统部、编办、财务部对10个林业局及11个直属企业所属的人员岗位、工资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为林业集团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对呼玛县104名企业职工档案主件缺失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定身份25人。指导地区电力工业局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完成对电力工业局所属电厂和附属企业职工档案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