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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仲裁

劳动人事仲裁



  【劳动人事仲裁】
  2014年,全区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8件,其中,不予受理案件15件,立案受理案件43件;结案41件,结案率95.3%,结案率高于省厅标准3.3个百分点,其中,调解结案21件,调解率51.2%,适用一裁终局裁决案件9件,凡符合一裁终局案件一裁终局比率100%。处理集体争议案件1件,处理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件。对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呼玛五个县区的31名调解员和仲裁员进行"一对一”培训。下发《关于调整大兴安岭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权范围的通知》,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直接受理发生在松岭区、新林区和呼中区的劳动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