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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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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建设】
  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依法建会,重新调整地区红十字会理事会,各县(区)成立由分管副县(区)长担任会长的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各街道、社区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形成"县区—街道—社区”三级红十字会组织网络。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各项规章制度,将红十字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