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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造

住房改造



  【住房改造】
  完成城镇住房改造46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住宅楼65栋,建筑面积41.23万平方米,受益住户8162户;公租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受益住户394户;廉租住宅楼7栋,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受益住户420户。拆除农村泥草房41.5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型农村住宅44.8万平方米,受益农户814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