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县有矛盾纠纷信息员1223人,化解矛盾纠纷250起。发现掌握不稳定群体5个,涉法涉诉上访重点人员32人,向有关部门上报社情反映42期。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涉毒案件34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处罚33起。查获吸毒人员39人,刑拘1人,社区戒毒11人,强制隔离戒毒8人,缴获毒品32.16克。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六号”专项行动,查处林政案件17起,处罚20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移送起诉6人。收缴木材11.1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7776元,退还被开垦林地7930平方米,放飞候鸟300余只。立各类刑事案件135起,与2013年同期相比持平,破44起,其中,八大类案件发10起,破10起,与2013年同期发案24起相比下降58.3%,破案率上升33.4%,抓获各类逃犯9人。受理治安案件577起,调解518起,与2013年同期受理656起相比下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