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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按照"真重视、真研究、真清理”原则,依据省政府3号令要求及4号令公布的689个保留项目,对照大兴安岭地区359个保留项目,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分组讨论会等方式,组织主管业务领导讨论35个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审核、协调对接,经过三次清理,保留213项,其中行政许可197项、非行政许可16项;取消14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