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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完成中幼林抚育20 530公顷;补植补造及碳汇造林7040公顷;城镇周边绿化大苗补植60.05万株;义务植树0.6万株,街道绿化栽植乔木及花灌木6.7万株(丛)。各项营造林任务通过地区验收。无公害生物防治4173.33公顷,"四率”指标全部达标。严控苗木出圃质量关,派专业技术员到苗圃蹲点指导,确保优质壮苗上山造林。强化绿化苗木基地、北药苗木基地、林果苗木基地、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确保各类苗木需求。加强育苗生产管理,保证造林苗木供应,及时播种和换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