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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模范教师

省模范教师



  【省模范教师】
  



  刘艳君,女,蒙古族,1976年5月出生,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中旗人,群众,大学学历,理学学士。自2001年7月于内蒙古民族大学数学教育专业毕业至今,任职于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她教学有方,敢于攻坚。2008年,她接手全校纪律最差、成绩最差的一个班级,通过细心观察、适时表扬、激励教育等方式,使学生学习成绩有大幅提高,班级有5名学生考入地区实验中学,1名学生获全国数学竞赛初中组三等奖。她所教班级2009年被评为地级文明班级,2014年有9人考入地区实验中学东校区。她在教育教研方面主动进行实践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和进修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及每学期的校级公开课,多次被学校评为教科研先进个人。她2003年在地区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2006年在地区中小学优质课展示中获一等奖;《浅谈如何处理师生关系》获2007年省级论文三等奖;2010年在全区初中数学学科知识体系"建树”系列展评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区第三届和第五届"金烛杯”课堂教学大赛中均获二等奖,在全区第一届"金烛杯”说课标说教材大赛中获三等奖。论文《论课改教学中教师心理健康的维护》获省一等奖,《论班主任如何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获省二等奖,《如何做好初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获省一等奖,《论信息技术在现代数学教学中的作用》获国家级三等奖,《重视写字教学,提升学生素质》获国家级一等奖,《关于论述如何解决七年级新生数学学习不适应症的方法》被东北地区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会评为一等奖,《论初中数学教学中如何提起学生的兴趣》获省级一等奖,《论中小学感恩教育在德育教育中的重要意义》获省级二等奖。《迎国庆,促和谐》主题班会设计和《感受师恩,回馈师爱》教学设计获地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她2009年被地区总工会授予先进女职工,2011年被评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校魅力教师。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
  



  刘美,女,汉族,1985年1月出生,内蒙古巴林左旗人,群众,大学学历,中学二级教师,现任职于漠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担任高二、高三年级计算机教学及高三班主任工作。2002年9月,在燕山大学就读。2005年7月,在图强职业高中任教师。2010年8月,在漠河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师。她一直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潜心教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2008年3月至今,她担任班主任工作,她是学生生活中的姐姐,交往中的挚友。她所带的班级2008年被评为全校优秀班级,2013年被评为全县优秀班级,其学生2009年在"感恩教育”演讲比赛中获一等奖,2012年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2014年在省级中职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在工作态度上,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和各种工作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无论学校安排什么任务,均愉快接受、按时完成。在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中,她发挥教研组长模范带头作用,撰写的多篇论文获省、地、县级奖项。她告诫自己,既然投身教育,就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学生,不追名逐利,潜心研究教育。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她着力从事教育科研与改革,为培养有一技之长的职业技能型人才甘作园丁,乐为人梯。她先后被授予图强林业局优秀教师,漠河县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教师,共青团漠河县委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漠河县优秀教师,大兴安岭地区优秀教师等称号。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
  



  郭晓芹,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辽宁省昌图县人,大专学历。自1986年5月参加工作至今,在加格达奇区白桦中心校任教。她在教育岗位上工作28年来,一直担任语文、数学学科教学,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全身心投入到对农村孩子的教育上,其中大循环教学四次。她所教的各门学科成绩在每学期统考中均名列前茅。她所带的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多次受到表彰奖励。生活中,她关心每一位学生,对贫困生从物质、费用上无偿予以帮助,任教以来,她资助学生的资金总额超过2000元。她所带班级的单亲和留守儿童,由于缺少亲情,性格差异较大,在她的教育和疏导下,都自强、愉快地生活和学习。她注重对学生道德情操、心理素质的培养,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净化学生心灵。她处理班务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坚持以表扬、鼓励为主,给予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尊重、理解、热爱、关心学生,和学生建立朋友式的师生关系。她利用晨会、班队会、大课间等对学生进行思想、行为规范教育,让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工作中,她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教学、教研、成绩等方面均位居区、乡榜首,优质课和论文多次获省级奖项,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赞誉。她先后获区、校师德先进个人、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科研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区级模范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等称号。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
  



  李东胜,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群众,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在漠河县兴安镇中心学校任语文教师、班主任。他工作努力,注重创新,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在2009—2010年度感动校园教师评比中获"综合能力星”奖;在2011—2012年第一学年度班主任技能比赛活动中获教育故事演讲一等奖、情景答辩一等奖;在大兴安岭地区班主任大赛情景问答题征集评比中获二等奖;在2011—2012年第一学年度班主任技能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撰写的《教学实践中的"语言艺术”》在地区"新理念、新课堂”教学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执教的《乘法分配律》一课在2005年全县小学优质课调讲活动中获一等奖;论文《班主任如何培养良好的班集体》获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二等奖。他对教育事业充满爱心,对学生充满爱心,1999年被评为漠河县师德教育先进个人,1993年获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获校优秀中队辅导员称号。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
  



  程飞,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安徽省利辛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92年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后,就职于呼玛县兴华乡中心校,2012年,调任呼玛县第二小学。20多年来,他一直担任班主任,兼任教导干事、学校党办主任等工作。在教学中,他把理论与研究、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努力提高课堂效益,培养学生能力。他先后加入鲲鹏小语研究群、鲲鹏读书群、教科语文之家和中国小古文研究群,并任管理员,每周一、四、五、日定期参加教研活动,与全国三千多名教师进行网上交流。经过近五年的努力,他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模式,用实际行动践行"植根于教研,立足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的目标。他所带的班级多次获县级文明班级及地级文明班级称号。他2008年被崔永元基金会邀请参加"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并做培训汇报。在2011年地区"金烛杯”课堂理论及教学大赛上获特等奖,同年11月代表大兴安岭地区参加黑龙江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大会作展示课。2014年5月,在地区举行的"国家级课题及我的模式与我的课”汇报大会上,作为县级学科带头人,他的小学古文教学模式及展示课《为学》获得与会专家好评。在地区《基于生态区域教育发展的实践研究》背景下,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领导并承担国家级课题《小班化教育背景下课堂教学有效性发挥的研究》的子课题,独自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4篇,获地区科研先进个人。他先后被评为地级骨干教师,地、县级教学能手,地级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省教科版语文优秀骨干教师和全国百佳语文优秀教师,地区优秀教师,省"县域优秀教师”等称号;被授予呼玛县"记功”奖励6次,县级优秀教师5次,县级模范教育工作者7次,地级"少先队优秀辅导员”2次。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
  



  邵丽,女,汉族,1965年6月出生,河北省遵化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86年7月,在图强潮中学校任教。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1993年7月至今,在漠河县图强中学教学。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自1997年6月至今连续18年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作为一名班主任,她注意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以严谨治学、工作勤奋、宽容诚恳、乐于奉献感染和影响着学生和其他老师。她是学生学习上的良师,生活上的益友。她所带班级班风好,成绩高,2005年获地级"三文明”班级,2011年获地级文明班级,一名学生考入中央民族大学附中。2000年,她编写的《我的老师》教案和录像课在目标教学成果展示评比中获地区级二等奖,获德育报社优秀指导教师奖;2002年,在"青少年写作(全国)作文创作大赛”中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教案》在漠河县教育学会上被评为优秀奖;2004年,在"神州杯”全国青少年写作大赛中获优秀辅导员称号,《提高师德素质,完美教师形象》获"走进创新教育”全国中小学教师学术论文竞赛二等奖,主题班会设计成果在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中获二等奖;2008年,她的科研成果在省教育学会上分别被评为一、二等奖,参与地区教育科研课题《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研究》验收合格;2009年,《珍爱生命,健康成长》设计在全区"五评两赛”活动中获主题班会设计二等奖;2014年,获21世纪素质教育杯全国中小学生作品大赛指导教师奖。她先后获漠河县优秀教师、"漠河”园丁、地区"三八”红旗手、省及地区师德先进个人、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兴安园丁”、地区"魅力教师”"阳光美德教师”等称号。201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模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