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组织工作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组织部门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先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成全区三县四区和35个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县处级领导班子工作制度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方案》《地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拟提拔地管干部考察对象、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等文件。陆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完成全区第二批47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制定出台《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开展“百项服务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百局联百村”活动。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双百工程”(抓100个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抓10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专项党建工作补贴。开展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工作。在人才工作方面,出台《大兴安岭地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大兴安岭地区推动人才工作发展、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相关的人才政策体系。设立每年450万元的人才发展资金,加强对地级重点人才项目的培养和扶持。实施人才强县(区、局)战略,集中推进“十大重点人才项目”和“七项重点人才工程”,促进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