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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
  围绕“讲好大兴安岭故事、传播好大兴安岭声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原则,聚焦林区生态建设、改革发展、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精心策划打响全国“两会”“停伐一周年”“南有钱塘观潮,北有呼玛开江”主题文化周等20余个大型外宣战役,在省、中央级主要媒体发稿10 865篇,其中,平面媒体发稿376篇,电视媒体发稿389条,央视79条,新闻联播3条。《唤醒沉睡的林下资源》等3篇稿件在《中国绿色时报》二版头条刊发,《4月1日起,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结束了六十三年商业性采伐》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宣传大兴安岭停止商业性采伐历史,转入全面生态保护发展新阶段。探索宣传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停伐转型一周年调查”“漠河口岸复关”等3篇新华社内参,得到国家领导人和省领导批复。为推动林区生态旅游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印制《美丽神奇的大兴安岭石林》画册,拍摄《魅力神奇·大美兴安》旅游风光片,制作《北部地平线上崛起的绿色产业》和《绿色食品品牌》电视专题片;借助2015黑龙江省(香港)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等平台,在香港《大公报》开辟大兴安岭“醉美兴安+”、绿色食品等你来专栏,《翻阅兴安》等20余部林区题材专题片在央视播出。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汇编》《大兴安岭地区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重新统计上报2015年大兴安岭地委、行署、中省直、地林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54名新闻发言人,全年召开林业新闻发布会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