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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族稳定

维护民族稳定


【维护民族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总结全区民族工作发展成绩,《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筑牢民族团结基础》经验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交流。选派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国第48期少数民族县级干部经济管理培训班。落实省委统战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禁止针对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检查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地委统战部协调全区各部门开展检查监督,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按《关于开展基督教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会同行署公安局国保支队、地区国家安全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基督教工作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