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
  制定《大兴安岭行署机构改革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复。适应基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需要,推动监管中心下移,指导漠河、呼玛、塔河及加格达奇区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形成相对集中的市场监管体制。重新组建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印发新的“三定”规定。



  地区编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地区编办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