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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要求,开展事业单位实质分类工作,将全区承担相同、相似职责任务的事业单位处于同一标准划入同一类别,对其拟定分类意见进行再审核。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方法程序、加强督促督办等方式,审核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方案1021家,批复事业单位分类方案968家,其中地本级188家、县区780家,总体批复比例为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