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林业体制改革

林业体制改革


【林业体制改革】
  按《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改革目标要求,结合大兴安岭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参与配合林业体制改革相关调研,根据林业集团公司、林业局机构编制现状,先后组织2轮调研和3轮征询意见工作,拟订《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机关事业机构编制指导意见》(讨论稿),经地委、行署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结合区情实际,拟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调整方案》(讨论稿)、《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机关事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讨论稿),为下步林业改革全面推进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