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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

改革工作


【改革工作】
  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与全区8个专项改革小组的11家牵头单位沟通,听取有关部门及领导意见和建议,印发《地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统一部署八个专项领域重点改革工作。对县区林业局改革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办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与省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县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对接,确定22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地委、行署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目标考核范畴,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细则》。在决策机制方面遴选20名专家、学者,组建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深化改革专家咨询顾问团,提升改革工作宏观咨询及论证决策水平。加强改革督办落实,制定督办要点,对8个单位进行督办,掌握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列入督办序列130项工作对账销号。按照全区《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及考核办法》要求,对2014年县区林业局、8个专项小组有关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走访督查,量化评分,通报考核情况3次。上报改革工作案例、情况报告12份,报备各类信息、文件40份。组织7个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全区林业机构编制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8篇,为地委改革决策提供参考。与党校专家联系,向省委改革办、省财经办申报《生态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有关课题。加强舆论引导,在电视台录制1期关于改革工作专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完善改革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上报改革信息80条,反馈工作信息128篇。改革办刊发《改革情况交流》14期。《在推进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带头践行“五个坚持”》被龙江党办人主题专刊予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