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
组织“社会各界公开评议机关”活动,召开2014年度地直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大会,314名社会各界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地直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满意度进行测评。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对地直机关2014年度120个部门和单位的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地区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按照《地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2014—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组成6个考核组对地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的职能目标进行考核,考核最后结果按照优秀35%、良好60%、达标5%的比例进行统计汇总。
(钟 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