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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协调机构精简

议事协调机构精简


【议事协调机构精简】
  调整地县两级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至6个,执纪监督机构11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8个减至14个,7个县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82个减至86个。21名派驻纪检组长,原有6名参与驻在部门13项业务分工,经过清理全部退出。免去4名地林直单位纪委书记兼任的工会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