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督办检查

督办检查


【督办检查】
  健全完善督办检查台账制度、通报制度、限期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战线督查员工作职责》《省政府督办件办理工作原则及流程》,依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分解确定重点工作督查要点244项,完成率91%。编报《督查专报》17期、《督查与落实》12期,形成地级领导要情通报17期,及时反馈督办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督办,下发督查通知95份,高效高质反馈承办172件领导批示件。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县区对水利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推进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承接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转交投诉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