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政府法制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行署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制定专用目标,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备案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查工作,开展个案监督,建立定点企业联系机制,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于每年年初行署法制办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明确当年法制培训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地县两级政府和部门举办法制培训班38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500余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初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方案》,安排部署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上年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被评为优秀档次县区政府和地直、中省直行政执法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办理8起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处罚卷宗164本、行政许可卷宗131本。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防止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向省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92件,各县区政府和行署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192件。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集中受理和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听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结案43件。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出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确定地本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049项。开展行政审批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地林直、中省直35个单位、部门282个入驻事项纳入地区网上审批平台。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纳入对县区和地直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