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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概述

政法工作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政法战线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按照地委、行署工作部署,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98%,全区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97件事项进行稳评,准予实施94件,暂缓实施3项。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9个,调解各类纠纷成功率90%。健全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乡镇(林场)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边境地区防控网等“六张网”为主要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开展无信访、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邪教、无公共安全隐患、无毒“六无”网格创建工作,全区67%的社区网格达到“六无”标准。大兴安岭地区生产安全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连续十年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全区2687名政法干警全员进入社区网格,1035个社区网格实有工作人员4899人。推进群防群治“红袖标”工程建设,群防群治人员25 600人。命名表彰平安创建优秀县区局8个、平安创建优秀单位262个。推进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落实程序导入、依法纠错和终结退出三项工作机制,探索由被动的、运动的、治标的信访治理向主动的、机制的、治本的信访治理转变的有效途径。组织集中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攻坚月活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化解和化解积案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324件。完善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91万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1772件,整改纠正问题65个。开展全区执法检查5次,规范减刑假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等专项检查7次,督促政法机关整改纠正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155项。成立全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分工》和《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建立实施《关于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信息月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针对大兴安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际,从法律角度开展调研,形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调查报告》《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可行性研究》《林区法院、检察院基本情况调研》。举办业务大比武大演练28次,公安机关在全省公安综合比武大练兵中取得第二名。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爱民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地委政法委表彰先进集体90个、先进工作者152人,省委政法委表彰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22人,中央政法委表彰先进个人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