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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生产质量监管
营林生产质量监管
【营林生产质量监管】
地区营林局与地区纪检委、资源局联合开展森林抚育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排查生产人员外委、领导干部插手森林抚育生产、破坏森林资源等违纪违法行为。落实以“三制”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营林生产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执行约谈和问责制度,保证营林生产质量提高。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营林生产项目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营林生产“三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