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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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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工业战线以加快结构调整为主线,扩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6.8亿元,比“十一五”末期增长1.07倍。推进重点产业项目4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扶持资金6000万元。优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82万户,比“十一五”末期增长57.8%。全区企业与省内外30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企业主体、市场拉动、政府推动,产学研联合创新体系。列入省重点开发新产品20项,6项获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推广奖。林格贝食品公司等7户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黑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发挖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品类30余种,产品多次获“百花杯”中国工艺美术奖项。工艺美术生产经营企业7家,从业人员578人。发电装机容量15.7万千瓦,发电量60 000万千瓦时,年均增长3.8%。工业用电量43 183万千瓦时,年均增长5%。按年度修改完善《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方案》,考核指标从单一的经济责任逐步过渡到较为全面的4个部分50项主要子指标组成的考评指标体系。推进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区353户国有小企业,有327户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涉及资产143 026万元,负债138 477万元,在册职工16 929人。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工业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建立工业稳增长例会制度,落实工业稳增长任务。地级领导包扶规上企业,解决热点问题67个。与哈尔滨铁路局建立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协调保障铁路货运需求,保障工业经济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洽谈会,工业企业销售洽谈额超过5000万元。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非公经济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细则》《大兴安岭地区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系列扶持政策,全力推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非公经济从事第一产业的企业179户,占6%;从事绿色食品加工、山特产品加工、制造业和矿产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企业689户,占22.5%;从事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第三产业企业2192户,占71.5%,成为拉动“三产”的主力军。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地委全民创业等政策引导下,建立工业加工型、龙头带动型等不同类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14个,入驻小企业565个,安置就业1.8万人。依托科研院所技术优势,开发各类新产品200项,获国家专利30项。培育国家驰名商标3个、省级名牌11个、省级著名商标11个。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67个,AA级和有机食品认证名列全国同行榜首。筑安集团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位一体国际安全质量认证,成为大兴安岭地区唯一通过此认证的非公企业。全区通过各类体系认证的非公有制企业3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