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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扶持方向转向重点扶持初创小微企业和符合大兴安岭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改善融资环境四类项目。10月30日,经行署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发《大署办〔2015〕42号》文件。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全区中小微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定工作,初步确定支持17户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