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电力工业:“十二五”概述
电力工业
地区电力工业:“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地区电力工业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企业发展为目标,强化企业管理,在促经济增长、促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成效。累计发电量1866 968兆瓦,供电量1 437 995兆瓦,供热量21 250 023吉焦,实现收入50 274.6万元。在保证原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不变、企业性质不变前提下,将电力工业局所属企业相关资产和业务,由黑龙江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黑龙江鑫玛热电集团公司投资在塔河热电厂扩建一台130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一台6900千瓦前置汽轮发电机组;在加格达奇热电厂扩建一台150吨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根据2015年3月28日专员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以2015年4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将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下属单位塔河热电厂资产整体划转塔河林业局管理。2015年6月5日,行署工信委、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组成工作组,依据审计报告提供的资产清查相关数据,电力工业局与塔河县(林业局)对塔河热电厂资产进行实物交接,9月11日完成全部事宜。转岗安置富余职工126人,工资待遇按照林业企业工资标准执行。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完善三级安全网络制度(厂部、车间、班组),强化各级责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与政府12345热线协调联动,反馈联动信息271件,答复233件,完成率86%。成立大兴安岭兴盛物业有限公司,承担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广场清雪等工作。接收加区范围楼房168栋,园林绿化面积115.42公倾,行道树3000株。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发挥群团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