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投融资管理

投融资管理


【投融资管理】
  与国家开发银行协调,督促各用款单位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确保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项目单位沟通联系,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了解融资需求,推进落实。针对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金融债务风险加大的形势,与有关金融机构沟通,采取对个别项目贷款展期调整或对现有债务进行重组方式,缓解压力,降低金融风险。加强项目资金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完成本金收缴19 750万元,利息收缴12 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