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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服务

接待服务


【接待服务】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探索新的接待方式。针对重要接待任务,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工作环节预案、任务责任分工表等配套接待工作安排,接待工作更加具体化、细致化。坚持“对口安排、分工负责”接待工作原则,实行接待任务事前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必须经地委、行署主管领导签字,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开具接待通知单,注明团组及陪同人数、食宿标准等,非公务活动不纳入接待范围。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按规定标准接待用餐,按成本核算安排工作餐,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供应家常菜,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按照签批日程安排车辆,根据行程单加油,一次任务加一次油,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控制随行车辆。全年接待公务团体233批次、1416人次。主动与省接待办沟通重要接待日程,配合做好接待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公务接待工作,对重大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形式及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指导县区局及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发挥接待办统筹协调全区接待工作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