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
全年信贷业务实现收入2351.8万元,完成省行计划66.43%,排名全省第八位。小企业法人贷款实现增长220万元。通过“双优”推动,8个信用村实现放款9660万元,列全省第五位。呼玛县支行被确定为全行零售信贷典型基地,完成信用村贷款要素调整。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获批复,新林区支行发放家庭农场贷款50万元。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与大兴安岭兴财投资担保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形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优化产品结构,小额担保贷款新品结余占比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