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改革
国有林区改革
【国有林区改革】
坚持“有利于经济转型,有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原则,改体制、活机制,推进国有林区改革。针对全区国有林区改革难度大、涉及社会问题多的实际,总结改革经验和教训。按地委、行署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国有林区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明确责任。组成调研组,到各县区林业局调研,完成《县区局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召开全区国有林区改革座谈会,探索国有林区政企、政事、事企和管办“四分开”思路,创新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与监管机制,形成《大兴安岭国有林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