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林业企业内审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开展审计项目616项,查出不规范资金256 179.8万元,提出各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938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58项。加强对财政、财务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年间,完成重点投资项目61个,审计投资总额905 409万元,审减工程支出3361万元,查出不规范资金3214.06万元,超计划投资2790万元,计划外工程1426.4万元。提出145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天保”专项资金、森林经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力度,巩固“天保工程”建设成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实施对林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抓住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等关键环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和纠正。查出不规范资金36 956.16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条。从2013年起,对所属森工企业开展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调查,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对各企业的资产质量、负债程度、利润情况、单位生产成本、费用水平、应收款变现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反映各企业的整体经济运营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及经营风险,审计查出不规范资金93 676.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条。“十二五”期间,受地委组织部委托,对13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单位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三公”经费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重点,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加强境外采伐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审计,促进境外采伐企业规范运行。2013年,审计部成立专职境外采伐审计科,专门负责对境内、境外采伐企业审计监督。实施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境外采伐企业2012年度经济效益、财务状况审计调查,摸清境外采伐企业的资产状况和效益情况,提出8条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加强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4个关键环节任务,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2011年以来,审计部获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全区文明单位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