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管理】
执行《大项目建设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部门协作、跟踪管理、以票控税、委托代征、优化服务管理模式,依托省地税局《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强化信息采集和源泉控管,实行领导三级包保责任和税管员日常跟踪巡视制度,从立项、建设、竣工等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比对,强化以票控税,检查未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情况,按月对施工企业开具发票、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情况进行比对。检查项目税款入库情况。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对只立项而未开工项目,登记待开工大项目管理台账,做到项目底数清楚,缴税情况清楚。全年大项目实现税收25 6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