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工商管理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体制调整的新形势,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所作为”工作思路,加快职能转变,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全区工商系统遗留12年的83人编制问题得到解决,取消全区工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县区工商职能调整到当地政府,食品职能调整给食药局,县区工商局与质监、食药职能合并。开展红盾护农等执法行动100余次,查办案件996件,抽检农资商品70余次,抽检食品3次,约谈银行电信等企业18次,纠正霸王条款27条,发挥个体私营协会作用,帮助企业进行融资贷款。对企业、个体户进行登记行政指导5000余次。加强大维权体系建设,全区“12315”维权联络站发展到186个。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5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6.93万元,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21条,接待咨询、来访1527次,在电视台、《大兴安岭日报》和消费维权网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600余条。开展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消费维权教育系列活动和“三进三创”活动,全区评选出文明餐桌示范店、示范学校、示范机关企事业食堂20个。地区工商局被评为全省优秀消费维权服务站。截至2015年末,全区实有各类企业3707户,个体工商户21 2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47户。全区有网络经营主体86户,自然人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入驻网店260余家。全区有注册商标1174件,其中地理商标总数位居全省各地市前列。全区有9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处省级文明市场、13处地级文明市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及“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用房面积200余平方米,拍卖公务用车10台。修订完善反对“四风”制度54项,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布干部作风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将地区工商局监察室电话在行署“12345”群众热线备案,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地区工商局再次被认定为全国文明单位,系统8个单位全部晋升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