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事故预防

事故预防


【事故预防】
  采取事故指标横向纵向管控措施,对连续发生事故或超指标的县区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或驻地督导,查究事故原因,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推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双向督办”,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企业,分别向管辖地政府和地级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督办书,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跟踪问效工作落实。全年检查企业76家,查出隐患187项,复查隐患187项,处罚11.7万元,下达各类文书125份。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起,核查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