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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管理

林木管理


【林木管理】
  下发《关于加强停伐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驻局监督办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林业局停采情况,确保停伐政策有效落实。抓好伐区踏查,升级三类调查设计软件,加强森调队员培训,对营林抚育调查设计实行绩效管理和动态跟踪,提升调查设计质量。全区验收调查设计面积21.9万公顷,合格面积21.31万公顷,验收合格率97.3%,针对调查设计质量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审批调查设计面积15万公顷,合格面积13.3万公顷,审批率88.7%。完成审核活立木采伐许可证申请及烧死木采伐拨交工作。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按照木材库存清点认证结果,建立台账,实行核发一笔注销一笔。制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区外购进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外购进木材实行报备制度,单独建账、单独管理、单独发证,加强外购木材监管。



  设计检查验收(行署资源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