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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林

依法治林


【依法治林】
  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兴安七号”专项行动,打击偷盗木材、违法运输、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143起,收缴木材168.8立方米,收回林地296.9公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余元。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普法宣传专栏20期,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举办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3期,组织地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地林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林业普法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