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国土资源管理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国土资源部门实施“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发展战略,完成省政府下达全区耕地保有量面积3.5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5万公顷保护目标。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50件,总用地面积2405.03公顷。完成地(市)、县区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农田数量由上一轮规划41 824.8公顷减少到本轮规划23 500公顷,全区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 324.8公顷。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1宗,总面积1668.5公顷,农用地954公顷,其中耕地134.1公顷、建设用地347.6公顷、未利用地339.8公顷。“十二五”期间,省下达大兴安岭地区新增批次建设用地指标545公顷,其中农用地313公顷(耕地196公顷)、未利用地232公顷。新增批次建设用地487.82公顷,其中农用地333.54公顷(耕地212.99公顷)、未利用地154.28公顷。全区追加农用地指标20.54公顷,其中耕地16.99公顷。完成4个省级工业示范基地用地情况调查和园区边界划定及园区用地管理工作。加大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推进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全区土地供地率85%以上。全区收缴土地出让价款51 519.92万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应确权登记发证192宗,已确权登记发证80宗,发证率41.67%。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涉及除呼中区外6个县(区),25个乡镇,80个行政村,总面积6284.63公顷,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应确权登记发证3956宗,已确权登记发证2287宗,发证率57.8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确权登记发证151宗,已确权登记发证80宗,发证率为52.98%。推进矿业经济产业项目,重点矿业产业项目30个,计划投资194 400万元,实际投资220 819万元,完成计划投资114%。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659.6万元。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地区国土资源局与公安、法院、检察、纪检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