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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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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完成地本级及所辖三县四区机构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设置批复文件于10月21日出台。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规格为副处级,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规格为副科级。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编制66名,划转人员3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