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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防责任落实

森防责任落实


【森防责任落实】
  实行党政同责,县区林业局党政领导目标奖惩、年薪与森林防火工作挂钩机制和严查“第一把人为火”等措施,加强人员、地块“双向责任”落实。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区域责任、包片责任,将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委、行署督查室和地区防火办包片副主任按四大战区组成四个督导组,在“清明”“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到全区各地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6项问题和20余个防火隐患,进行跟踪整改。明确自然保护区林地经营管理责任。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由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工作,当地政府和林业局负责火灾扑救,自然保护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靠前驻防,第一时间扑救初发林火,并为其他外援队伍提供向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