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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湿地保护

自然湿地保护


【自然湿地保护】
  新划建黑龙江大乌苏河、塔河源头湿地类型地级自然保护区2处,增加自然湿地保护面积5.7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近3.7个百分点,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