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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

灾害预防


【灾害预防】
  对全区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开展地震设防监督管理排查。5月,根据监督管理排查情况,对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重点工程进行执法检查。9月,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地震灾害防范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划2015—2020年全区防灾减灾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