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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自2013年7月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至2015年12月1日,全区完成7家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普查、认定、登记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文物普查小组认定三级文物58件,一般文物118件,未定级文物1301件,认定文物1477件。全区文物藏品总数1486件,其中珍贵文物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