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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概述

档案管理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为党管档,为区铭史,为民服务”工作职责,提高依法管理档案和优质服务水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提升为全省第四名,首次被省人社厅、省档案局授予先进集体。争取安防体系升级及馆库维护改造资金近200万元,加格达奇区、呼玛县统筹规划建设综合档案馆,漠河县、塔河县争取国家专项资金600余万元用于档案馆建设,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档案馆建设纳入省“十三五”储备项目库。全区投入档案事业经费410万余元,投入用于档案基础设施设备购置资金300万余元,新增馆库面积3163平方米。各级档案部门及时跟踪指导,确保各等级公路建设、漠河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通过省级验收。关注指导地区卫计委、电业局、工商局等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档案处置工作,完成村档乡管和社区建档工作。强化重要民生档案收集、管理、利用,对全国第一次水利资源普查档案进行检查指导,联合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办实地检查指导各林业局天保办、资源、营林等部门档案管理。编辑整理《翻阅兴安》《生态兴安》等档案图集,为各界提供服务。发挥查阅中心和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两个窗口作用,免费提供利用档案98 501卷、资料4091册,利用档案在清欠等方面挽回经济损失总额17 650万元。贯彻《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治档,依法行政。地县两级档案执法人员全部通过省资格培训,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开展执法检查1600余次,下发执法检查笔录1200余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2份,通报批评单位26家。加强生态文明战略等特色档案资料收集,启动兴安名人特藏档案建设,先后征集《鄂伦春史编》全部图书资料、老知青图片及李金镛等重要历史人物资料复印件200余页,制作皇帝朱批仿真件13件,填补全区档案馆没有清代历史档案缺憾。全区管理档案资料总数125万卷(册)。投入80万余元为新档案馆址配备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以低于全省平均成本近40%造价自行开发档案数字管理软件,录入文件级目录10万条,案卷级目录6万条,全文扫描2万余卷。对馆藏644件近3万分钟记录1964—1995年间地区重大事件老旧照片、电影胶片和模拟制式录音带、录像带进行技术性保护和抢救。地县两级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83万元,完成国家和省级重点档案抢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