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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
  落实省重大事项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监管、社会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为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坚持档案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正确处理各种信访案件。对部分原邮政局职工档案弃管申诉进行协调解决。制作发放“兴安名人”邀约函,接收地区人社局等单位文书档案964件、现行文件210件,接收张春雷、韩殿生先生捐赠老照片2582张。利用查阅中心和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588卷(册)110人次。按省局要求,抢救1981—1990年1号和2号全宗文书档案906卷,完成档案全文扫描906卷。对馆藏644件音像档案进行抢救数字转化,完成照片档案数字转化扫描260张。对馆藏644件记录1964—1995年地区重大事件老照片、电影胶片和模拟制式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档案开展技术性保护与抢救,其中影像档案时长近3万分钟。



  档案目标考评会议(地区档案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