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十二五”概述
史志鉴工作
地方志: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地方志系统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向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迈进。依法依规,围绕地方志发展战略开展工作。通过报纸刊发领导专文、电子宣传标语、全文解读、在《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政府网》刊载全文、工作回顾、印发贯彻通知等形式,对省政府颁布的《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行广泛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得到各层面认知、认可和支持;创新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相继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行署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省政府令第2号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拟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大兴安岭行署名义与各县区政府、企业行政签订《“十三五”时期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状》。在全区实施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地本级地方志工作纳入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这一经验被《中国方志通讯》、《省地志办工作交流》、《黑龙江史志》刊载;完善志书编修体系,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编纂工作。实现了地区志、县区局志、行业(部门)志、省相关志、地方简史五类地情书编纂齐头并进。《大兴安岭地区志》在紧锣密鼓的编纂中。全区12个县区局及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占规划总数100%。7部志书陆续出版发行,出书率50%。全区首部通志《呼玛县志》(1406—2005)、首部村志《呼玛县三卡村志》出版发行。行署水务局、地区电力工业局、呼中自然保护区、行署物价局、集团公司审计部等部门相继开展行业志编纂工作,其中《呼中自然保护区志》、《大兴安岭电力工业局志》、《大兴安岭水利志》印刷出版。参与完成《黑龙江省林业志》、《黑龙江省政府志》、《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阶段编写及资料收集工作,其中《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出版发行。全区首次有1名省志书终审专家库成员代表大兴安岭参与《牡丹江市志》、《绥芬河市志》、《哈尔滨市志》的评议、终审。在加格达奇区等地试点启动地方简史的编纂工作。2011年以来,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参与指导、审阅县级规划志书、行业(部门)志书等地情书1100余万字;创建“大年鉴”的工作格局,创新年鉴编纂机制。编纂和出版《大兴安岭年鉴》是地方志办公室每年常项工作,年均成书120余万字,2011年以来,更新办鉴理念,拓宽办鉴思路,在组织结构、效益结构、内部管理、体例框架、资料内容等方面进行创新,并实现全彩印刷,文字差错率降到十万分之一。2012年,《大兴安岭年鉴》(2011卷)获黑龙江省地方综合年鉴一等奖。全面启动县区林业局年鉴的编纂工作,《新林年鉴》2013卷、2014卷,《加格达奇年鉴》(2013—2014)陆续出版发行。保质保量完成《中国林业年鉴》《黑龙江年鉴》供稿任务;在全区启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开发利用地情资料,为行署领导、区内外等相关部门撰写、提供地情资料20余万字。在“建区50周年建党93周年庆祝宣传”活动中,编纂出版《兴安概览》,并免费向全区发放。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年均向全国各地、全区各单位、地方志人才库人员赠阅地情书800余册。全区地、县、乡方志馆加强管理和利用,不断充实丰富馆藏文献资料,免费向公众开放,地区方志馆实施数字化管理,新购进专业的图书管理系统。全区已正式出版的42部地情书全部录入中国龙志——黑龙江省情信息网,实现资源共享,在线免费阅读;加强方志队伍建设。开展地方志业务学习活动,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人员编纂《地方志读本》(约23万余字)一书。建立全区地方志人才库,按行业分为21个部类,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建立电子人才库,制定人才检索目录,入库人员约200人,并首次向人才库成员颁发聘书。在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与省人社厅联合表彰先优模评奖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连续两届、漠河县地方志办公室曾一届被评为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在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优模评奖中,7个县区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18人次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