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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综述

地方志:综述


【综述】
  2015年,全区地方志系统依法依规把握地方志工作方向,突出主业,统筹兼顾,强化督导,提升质量。以第二轮志书的编纂为主体,有效拓宽编纂领域,开展“志后工程”,创建大年鉴的工作格局,启动地方简史的编纂,构建地方志工作多元化发展格局。通过印发文件、刊发专文、政府网全文刊载等方式,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划纲要》和《规定》。建立健全全区地方志工作管理机制,拟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全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兴安岭行署名义与各县区政府、企业行政签订《“十三五”时期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状》。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编纂工作,严格执行“一评三审”制度。组织人员重新开展《大兴安岭地区志》(先秦—2005)编纂工作。完成《加格达奇林业局志》40万字的初稿审阅。完成《呼玛县志》的省备案资料的上报工作。《呼中自然保护区志》《大兴安岭电力工业局志》《大兴安岭水利志》印刷出版。参与完成《黑龙江省林业志》《黑龙江省政府志》《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的阶段编写及资料提供工作,其中《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出版发行。加格达奇区、韩家园林业局志办启动《地方简史》编写工作。加大地本级年鉴编纂及县区林业局年鉴的编纂与指导审查工作。《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出版发行。组织编纂《大兴安岭年鉴》(2015卷)。《新林年鉴》(2014卷)、《加格达奇年鉴》(2013—2014)出版发行。完成《中国林业年鉴》《黑龙江年鉴》供稿任务。正式向全区21个行业190余个部门的200名地方志人才库成员颁发聘书。加强地情服务工作,地区方志馆为物价、药监等部门提供地情服务30余次。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