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地方志: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划纲要》和《规定》,加快全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地方志工作管理机制。以省地方志工作督查为契机,对全区地方志工作进行督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通报全区各地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拟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全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兴安岭行署名义与各县区政府、企业行政签订《“十三五”时期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状》。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规划纲要》为契机,以地方志编委会名义转发《规划纲要》、以行署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主管专员和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分别在《大兴安岭日报》以发表署名文章、答记者问形式对《规划纲要》提出贯彻要求和内容解读,同时,加强宣传,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设宣传标语,在《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政府网》全文刊载《规划纲要》,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撰写学习《规划纲要》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