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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发《2015年度食品生产监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大兴安岭地区蓝莓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严格准入条件、统一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确保准入时限,保证发证企业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2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54张,其中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2张,换发及变更许可证52张,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36张。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严格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和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建立食品生产追溯管理制度,对酒、肉、油、茶四类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开展糖果、植物油、食用明胶、馒头、调味品、食用菌、蓝莓制品专项整治,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食品安全宣传(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