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落实
就业政策落实
【就业政策落实】
落实国家和省就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帮助未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截至年末,全区新增就业10 804人,领证人员再就业65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全区完成职业介绍服务8649人,介绍成功4905人,对1022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全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1 168人,采取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形式,招聘基层服务平台协理员87人,解决大学生等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全年向省争取到位就业专项资金11 935万元。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大署办〔2015〕26号),指导全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创业项目库,遴选出适合林区经济发展的63个项目。组建115人的专家志愿团,为有创业意识和已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及创业指导。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培训549人。为59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