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社保局)围绕提素质、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工作目标,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全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由“四证合一,四证一码”转变为“四证合一,一证一码”。全区各类养老保险参险人员由126 145降至125 176人;实际缴费人员由115 553人降至110 077人;实际征收养老保险费由59 955万元提高至109 199万元。全区参加省级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由83 658人提升至103 072人,实际拨付养老金由119 878万元提升至238 001万元。稽核工作程序规范,书面稽核率100%,实地稽核率平均保持在80%以上,累计追回冒领、骗取养老金870万元。“十二五”期间,地区社保局全面清理金保工程数据库信息,删除垃圾数据3722条,核改数据9966条。业务档案全部实现影像化管理,统计工作真实、完整,对数据指标的增减变动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均能做出正确的分析评价。维护基金安全,认真执行《黑龙江省企业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以指纹认证为主,其他认证方式为辅,按照“不认证就停发”原则,对未通过生存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其养老金。2011年,地区社保局在黑龙江省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由原来多个窗口办理完成一项业务,变为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减少经办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合理调整配置经办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2014年,自主开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络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等业务免去在各级、各地权限部门之间来回折返,节约办事成本,缩短办事时间。2015年,建立“大兴安岭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协助认证表”打印系统。省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只需登录大兴安岭政府网,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即可在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协助认证表。“十二五”期间,地区社保局通过开展“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现班子民主团结、为民务实、廉洁高效,职工队伍积极向上,遵守规范,富有效率。地区社保局先后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优质服务窗口称号;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授予的社会保险战线统计工作标兵单位称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部门预决算三等奖;地委、地直机关工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共青团大兴安岭地直机关工委授予的全区先进基层团组织标兵称号;被地委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被地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等。